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(原厦门市第三律师事务所),成立于一九九二年,是厦门较早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。现已成为拥有三十一位执业律师、多名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
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成立以来,与香港、台湾、新加坡、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的律师、会计师建立起相互协作的工作网络,并相继与政府部门、国有企业、房地产开发商、商业银行、航运公司、专业投资公司、证券公司等建立起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。2000年取得财政部、司法部颁发的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事务资格,2008年3月首批进入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,具有从事国有资产处理、企业重组并购、公司“新三板”挂牌等专项法律业务的实践经验。事务所经过多年发展,形成了规模化、专业化并存的发展格局,业务范围涉及房地产、海事海商、重组并购、金融证券、投资贸易等各领域,并组成了由合伙人直接负责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、公司及证券法律事务部、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、房地产法律事务部、刑事业务部等专业部门,具有专业分工、团队协作的法律服务优势。
志远律师多毕业于知名政法院校,多名律师取得或正在攻读法学硕士、博士学位;部分执业律师参加过国有资产产权处置、公司并购重组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、OTC场外市场等专项法律业务培训,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、拍卖师从业资格、证券从业资格、基金从业资格等专项法律服务资格;多名律师受聘为厦门市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、厦门市总商会法律顾问、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厦门市行风评议代表、厦门电视台法制栏目点评嘉宾。
福建志远律师事务所秉承志存高远的精神追求、胸怀公平正义的法律梦想、承载殷切深重的信赖托付,一直勤恳务实、执着奋进!




